2)第三百六十五章 卞城王殿_轮回路上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。

  第三、偷窃神佛像雕塑金身内藏的宝物。

  第四、刮取神圣佛像上的金银宝物。

  第五、以轻慢的态度随便乱呼叫神佛的名讳。

  第六、不尊敬、爱惜有字的纸和经书。

  第七、在寺庙、道观、宝塔的前后,泼洒、堆积污秽的东西。

  第八、家中供养佛陀的圣像,于厨中灶中,又大量地煮食荤、肉等不洁的东西;尤其吃牛肉、狗肉,对佛、菩萨、天神等更是大大的不敬。

  第九、家中保存、收藏违背正理的书,或黄色书刊。

  第十、烧毁涂损劝善的书籍、文章、器物。

  第十一、在衣裙上绣上龙凤的图像。

  第十二、浪费、糟蹋五谷粮食。

  第十三、囤积米粮,期待卖高价赚昧心钱。

  第十四、随便在衣服、器具上雕刻、图绘、刺绣神圣的图像,以致使人对佛、菩萨、天神产生轻慢的行为。

  卞城王讲完,发现殿堂内,不光罪魂徐四斤在听,其他跪着排队的罪魂和押解罪魂的阴差等众也都支楞着耳朵谛听。

  他高兴接道,世间的人如有上述不端行为或罪过,如果能在阴历三月初八日,茹素、持戒、清净身口意,发誓立愿:今后不再犯以上的诸罪,并且能够每逢五月十四、十五、十六日;十月初十,禁戒房事,同时,发愿此后要辗转劝诫别人。如此,则准许免受本殿所有小地狱的苦刑。若能常常忆念观世音菩萨名号,并且大声称念,可免一切地狱苦。

  卞城王又目击罪魂徐四斤,问道,你对照检查没有,在生时是否犯过那十四种过失?徐四斤小声回答,我不记得了。也许有的犯过,有的没犯。

  卞城王示意一名殿官宣读徐四斤的判决情况后,他被无一例外地打入本殿主管的大叫唤地狱。这座地狱居大海底部,朝向正北的沃礁石下,方圆八千里,黑浪茫茫,处处显得阴森恐怖,四周环拱着十六个小地狱。

  作为惯盗,在生时有“扒子手”之称,到这个地狱受刑,首先就是剁掉两只手。

  只见一个武士手执利斧,很明确地对他说,罪魂四斤还不把双手伸过来让我剁掉,剁的时候虽然有点痛,但也不能说不是一件好事,剁掉了,你下世如能变人,就不会做强盗偷东西了。

  徐四斤并没有立即把双手伸到那个只等动刑的刑具上,而是向那面相凶悍的武士拱手施礼,之后不慌不忙地讲,请问神将大哥,我提个要求能不能答应?

  那武士把眼睛一鼓问道,有什么要求?徐四斤没有立即回答,而是将门神给他的攥在左手的那张纸条看了一眼,尚未回话,又听到那武士说,无论提什么要求,你提归提,答应不答应,是我的事。但是可以明确地告诉你,你那两只“扒子手”非要剁掉不可,我在地府的工作就是剁手,剁掉所有从阳世押解来的惯盗罪

  请收藏:https://m.yq1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