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七十一章、《鬼吹灯》_重生之金牌明星经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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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故事怎么样?

  老唐:很有意思,看得我手心只冒汗,后面的呢?

  双木:我只有大纲,后面的想找个人来帮我写出来。

  老唐:所以你盯上我。

  双木:怎么?不愿意吗?

  这个老唐不愿意,林枫也能够理解,毕竟这算是代写了。

  林枫自己是实在没空亲自去写,不然他也不会出此下策。

  再者,他也不想随随便便找一个作者,他喜欢《鬼吹灯》这个故事,既然要让这个故事出现在这个世界上,就得找一个文笔信得过的作者。

  老唐:不,我是觉得这么好的故事,让我写下去,会不会糟蹋了。

  双木:自信点,相信你可以的,如果你觉得没把握,那我可以把几章大纲发给你,你试试看。

  老唐:行,那看在你那打赏的份上,我就试试。

  双木:放心吧,这个故事能够顺利写出来,冠名权和版权和后期的出版的收益,我会给你一半的,你也别推辞,因为是你让这个故事出现在这个世界上。

  老唐:您只要一半合适吗?

  双木:不,另外一半我也不要。

  老唐:那另一半你是怎么处理。

  林枫给老唐发了一个名字。(这里就不细说了。)

  双木:这本书的版权和出版获得的收益另一半,我都会以这个名字捐出去做慈善,帮助别人,后期如果卖得好金额比较大,我再成立个基金来运作这个事情。

  唐思远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,或者是这个双木的笔名吧。

  林枫不太喜欢从他原来的世界抄东西拿出来用,他心里有点过意不去。

  拿别人的东西,他做不到心安理得。

  但是形势紧迫,他需要用到那些东西。

  所以他会将一半的收益以那些原来的作者名字捐出去做善事,比如《那些花儿》的版权收入一百万,他后面手头上宽裕了,会以朴木的名字向慈善事业捐出去,让这笔钱去帮助更多的人。

  这个世界没有人知道朴木是谁,也没有人在乎朴木是谁。

  但是林枫知道,他在乎。

  这就足够了

  (作者语:关于主角捐出收益是我的观点,我觉得他应该这样做才好。抄书也好抄歌也好,毕竟是不太光彩的事情,所以主角会一部分收益以原作者的名义捐出去做善事,虽然林枫只是小说里的虚构人物,但是我还是希望他能够堂堂正正的做人。

  还有分清楚一个概念,捐的是直接收益和版权收益,并不是全部收益,比如《鬼吹灯》,主角把它的出版收益还有版权收益以原作者的名义捐去做善事了,但是某天把它拍成电影,那就是二次创作的收益了,主角赚了十几亿,是他努力运作的收益,这是属于主角的,主角没必要捐。说这个,是为了避免一些读者误会主角的行为,我们要一码事归一码事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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